丹麥很多人的印象就是一個北歐國家,是安徒生童話的源頭,也是美人魚的故鄉。那么對這個國家的語言又是否了解呢?丹麥語翻譯又有哪些特點?這里專業翻譯公司就帶你了解丹麥語翻譯的語法與書寫規則介紹。
·丹麥語語法
丹麥語動詞的不定式一般以元音字母e結尾。動詞依時態的不同而變形,卻沒有人稱和數的變化。例如,動詞不定式spise(吃)的一般時是spiser,無論主語是第一、第二還是第三人稱,單數還是復數,它的形式都不發生變化。盡管丹麥語的動詞變化規律比較簡單,但是丹麥語中還存在大量的不規則動詞。最晚近公布的丹麥語語法規則允許很多不規則動詞按照規則動詞的標準來變位,也允許許多名詞按照其讀音來拼寫。
在丹麥語中,名詞有兩個語法性:通性與中性。和德語一樣,古丹麥語中名詞有三個性,分別是陽性、中性和陰性。在近代的語言改革之中,陰性和陽性名詞合并組成通性名詞。通性名詞的數量大致占名詞總數的75%。在多數情況下,名詞屬于哪個性是沒有規律的,必須硬性記憶。
包括丹麥語在內的斯堪的那維亞語言還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定冠詞后置現象。例如,通性名詞“男人”在丹麥語里是mand,“一個男人”則是en mand,其中en是通性名詞的不定冠詞。但若要表示“這個男人”,也就是特指的情況下,并不像英語一樣有一個對應的定冠詞the,而是要將不定冠詞en后置,變成manden。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名詞前面有形容詞修飾,定冠詞就不能后置,而是和英語一樣要放在前面。比如如果想要表達“這個高大的男人”(the big man),就要寫成den store mand。其中den在丹麥語中大致相當于英語中的this,在此起到定冠詞的結構作用。
至于中性名詞,冠詞的用法和通性名詞完全一致,只不過以et代替en,以det代替den。例如,中性名詞“房子”在丹麥語里是hus,“一幢房子”就是et hus,“這幢房子”是huset,“這幢高大的房子”則是det store hus。丹麥語的另外一個顯著的特點是合成詞非常多。通常詞匯就按照其意義自由合成,這點和德語也非常相似。例如單詞kvindershåndboldlandsholdet的意思就是“這支女子手球隊”,由“kvinde”、“hånd”、“bold”、“lands”、“hold”和后置定冠詞“et”合成的。
·丹麥語書寫規則
丹麥語使用拉丁字母來書寫,只是在字母表的末尾多了三個特殊的元音:Å、Æ、Ø。這三個字母是1948年開始施行的正字法中規定采用的。在此之前,“Æ”由ae代替、“Å”則由aa代替。在今天的丹麥,一些舊的地名和人名仍然采用這種古老的拼寫方式。
現代丹麥語和現代挪威語的字母表完全相同,但是讀音卻有很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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