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主觀的,沒有絕對評判標準的工作,翻譯存在著許多爭議的問題。對于譯文好壞究竟是忠于原文沒有偏差的翻譯是更好的方式,還是譯者根據原文大體和所需翻譯的語種進行創造性的翻譯方式更值得認同呢?

好的翻譯
 

  首先對于這個問題要根據翻譯的內容類別和用處來看,忠于原文的翻譯方式在一些工程圖紙,圖表類的翻譯過程中,就需要盡量和原稿保持一致,不宜做過多的修改。

  而絕大多數情況下“忠于原文”其實不是一個好的翻譯方式,當在對翻譯行業有了一定的了解后,會發現那些所謂“忠于原文”的翻譯在行業內是不怎么被認可的。

  很多譯者發的分享翻譯經驗的文章(一般是文學翻譯),抨擊某些譯文過于‘有創造性(creative)’,‘歪曲’原作,看似有理有據,很容易引來圍觀群眾的附和,接著面對反駁,再提出‘翻譯法律文獻能創造嗎,翻譯醫學資料能創造嗎,翻譯政治講話能創造嗎’之類偷換概念的反問,這時候沒有搞清楚其中區別的人,不得不被說服,還會覺得很有道理。事實上,文學翻譯和商業翻譯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概念,很少相提并論。

  商業翻譯大都是有具體客戶,客戶會對譯文提出要求,一般來說,譯者需要根據客戶的要求采取不同的翻譯策略,而非一味地忠于原文。如果客戶是廣告公司,忠實準確的直譯反而不會讓客戶滿意,他們想要的往往是華麗的文字和有感染力的措辭,甚至最好能加入創意,比如著名的麥斯威爾咖啡廣告語的翻譯,‘滴滴香濃,意猶未盡’(Good to the last drop),后半句顯然是譯者的創意發揮,如果忠實于原文,譯成‘到最后一滴都好喝’,就沒什么值得稱道的了。

  文學翻譯一直是相對自由的創作形式,除了出版社,所有潛在的讀者都可以是客戶,這時,譯者就需要先假定目標讀者,從而制定翻譯策略。同樣的一本書,假如目標讀者是兒童,那么譯者勢必要對書的內容進行審查,剔除掉暴力色情等少兒不宜的成分,出版社往往也會要求譯者在翻譯時小心處理‘敏感’成分,以便順利出版。Howard Goldblatt在翻譯姜戎的《狼圖騰》時,刻意弱化了其中關于‘漢人吃狗罵狗’的討論,以免引發外國讀者的抵制;而在翻譯莫言的《紅高粱》時,又添加了一些原文沒有的性描寫,以迎合西方市場的口味。這些例子都告訴我們,翻譯不一定是‘忠實于原文’的。可以說,無論是商業翻譯還是文學翻譯,譯者都有‘創造’的權利。

  群眾還有一個誤區是,翻譯似乎不配具備創造性,這更是大錯特錯。翻譯的過程,其實就是一個再創造的過程,而譯者所做的工作,和作家寫作具有同樣的創造性,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為什么這么說呢?我們先來看文學創作的本質是怎樣的。作家的語言文字,知識閱歷,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后天習得和積累的,是從閱讀他人的作品得來的,免不了受到外界影響,不能說是100%是自己的。

  其實翻譯譯文沒有絕對好壞,但是翻譯質量是有高下之別。具備優秀翻譯水平的譯者所翻譯出來的文字細膩流暢,表達生動,很少有誤譯,將翻譯當成二次創作,在轉化的過程中更是給譯文賦予了靈魂。而一味地忠于原文很容易導致,行文不順,詞匯生硬,邏輯難以理解。所以好的翻譯應該在平時注重語言的積累,提高自身的寫作水平,避免出現誤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