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是我國的一部分大家都知道,兩岸的文化同根同宗,但是文化差異依然存在。對于外國文化的引入,我們兩地的轉化都會出現一些有趣的差異,上一次我們做了一批電影名稱的翻譯差別,這一次讓我們來了解一下NBA球隊與人名的翻譯區別吧。
關于NBA比賽的轉播,臺灣人也是自己負責的。因為臺灣說的是閩南話,和有地方化性質的“國語”,所以在翻譯球隊、球員名字的時候,就會出現很多不同。
先說球員吧,我們習慣把籃球之神叫邁克爾-喬丹,你猜臺灣怎么叫?米高-佐敦,是不是聽起來酷酷的。而科比-布萊恩特也被他們翻譯成了高比-拜仁,因為更接近閩南語系的發音。還有克里斯-波什,那邊翻譯成可瑞斯-霸許。
最奇葩的要數勒布朗-詹姆斯,臺灣那邊翻譯成雷霸龍-詹姆士,而卡梅隆-安東尼叫卡梅龍-安瑟尼。一個雷霸龍一個卡梅龍,剛好是個雙截龍組合。
說完了球員,現在來說說球隊。比如下面這張圖,快船叫快艇,開拓者叫拓荒者,森林狼叫灰狼,這些都還算是常規的,金塊是什么鬼?本來掘金是個動詞,臺灣兄弟直接給翻譯成了名詞。
再來看東部,猛龍叫暴龍,凱爾特人叫塞爾蒂克。奇才的英文名本來就有巫師的意思,而雄鹿和公鹿,尼克斯和尼克也沒什么太大差別,但是步行者為什么要叫遛馬?
其實步行者翻譯成遛馬或者溜車更加恰當,因為遛馬比賽在印第安納當地有很悠久的歷史了,當初球隊建隊的時候就是從這一點出發,才取了Pacers這個名字。
其實海峽兩岸的翻譯都有不準確的地方,很多都植入了翻譯者的主觀意識。就比如小牛隊吧,人家的圖標是一個馬,卻被翻譯成了小牛,后來庫班親自出面,才讓我們改口叫獨行俠。
也許是因為文化差異上我們覺得對岸的譯名會有點奇怪,但實際上兩地的譯名各有優缺,大家聽著習慣了也就不再講究學問了,所以再好的名字也逃不過強力的本土化的翻譯啊。